上市程序簡介
對于大部分成功的私人公司及在成長中的企業,使公司上市是一個自然的發展過程,皆因為其帶來不少的益處。將公司上市的優點包括:增加公司資本、改善公司財務狀況,減少個人出資及擔保,使公司證券在市場流通,提高公司在供貨商及客戶中的地位及提高公司職員的士氣和生產力。然而,上市公司亦必須承認公眾對管理層有所提高的要求,對公司數據的公開披露之要求,以及增加對于公司保持良好的成長記錄,防止公司控股權被攤薄的壓力等。當然,還有上市所需的有關費用。 決定公司上市與否不是一個簡單的選擇,這需要仔細的考慮,詳盡的計劃及準備,以便公司能取得最大的機會成功上市以及為公司股票上市取得最好的價格。
于創業版上市的特別要求 · 兩年的活躍業務記錄—詳細的數據記錄上市前兩年的業務進展(或最少一年的業務記錄,如果申請者能于最近過去的12個月內的營業額 或最近的總資產能達到5億港元,或上市市值不少于5億港元;并受制于更嚴厲的公眾持股規定及每股招股價最少1港元)。 · 業務目標聲明—須列載公司的整體業務目標,并說明公司在接下來的兩個財政年度如何計劃達致該等目標及上市集資的用途。 · 充足而有效的公司內部監制度,包括公司需于最少上市后兩個財政年度聘用持續保薦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