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美國商標注冊條件
1.申請人名稱及地址
2.申請商品或服務項目
3.商標圖樣
4.若以“已在美國使用”為基礎;i.商標最早在世界任何地方使用的日期;ii.商標最早在美國使用的日期;iii.一件能顯示商標在美國如何使用的樣本,例如:一件具商標圖樣的產品,樣本可為實物或以照片形式提供
5.若以“意向使用”為基礎待申請批予后才需提交使用證明
6.若以“本國注冊”為基礎本國注冊當局出具的本國注冊證明文件,可在申請提交后后補
二、美國商標申請人資格
在美國商業中已使用商標的人可申請商標注冊。
根據1988年商標修改法令,真誠地打算在美國商業中使用商標的人也可以申請商標注冊。
巴黎公約成員國國民的商標如在其本國已注冊,雖尚沒在同美國的商務活動中使用,但已在他國使用或打算按1988年修改法令使用該商標的人可申請商標注冊。
外國申請人必須指定在美國的代理人代辦商標事宜。
非美國居民或公司需具備以下條件方可提出注冊申請:
1、美國與該申請人所屬國家商業貿易中的使用。
2、美國與該申請人所屬國家商業貿易中的善意使用愿望。
3、在該申請人所屬國家注冊申請(自申請日起六個月)。
4、申請人擁有其所屬國家商標專用權(有注冊證)。美國商標申請及注冊的費用
三、美國商標的有效期和續展
商標注冊一般在提交申請后2周左右會收到政府的官方回執,在申請比較順利情況下,10-18個月可以拿到政府的注冊證書。1989年11月17日前的商標注冊和續展注冊有效期均為20;但1989年11月16日后的商標續展,其有效期為10年; 滿10年后可提出續展,自商標修改法令生效后即1989年11月16日以后核準的商標注冊,注冊有效期改為10年,自注冊之日起算。每次續展的有效期亦為10年。
提交續展的時間:為注冊期滿前半年至注冊期滿后3個月內,注冊期滿后的3個月寬展期內提交續展需支付罰金。
續展的申請文件:
1.經商標注冊人簽署及宣誓的申請書。如果注冊商標在續展時沒在注冊所核定的所有商品或服務上使用,申請書應只涉及續展時使用的商品項目,所有未使用項目應從注冊中刪除;
2.表示正在美國使用的注冊商標用在商品上的實用標簽。不需要銷售發票的副本;
3.續展申請的規費。
四、美國商標審查程序
美國專利商標局首先對申請進行審查,如果申請文件齊全,申請書的填寫和簽署及提交的圖樣均符合要求,并支付了所需的費用,美國專利商標局將授予申請日和申請號。在申請信息錄入專利商標局的數據庫后將申請轉交審查官進行審查。如果申請人提交的文件不合要求或沒支付所需的費用,專利商標局將不授予申請號和申請日,而是將文件退給申請人并說明不予受理的原因。
申請人收到列明申請細節的申請受理通知書,應在自專利商標局寄出申請受理之日起30天內要求更正申請受理通知書上不準確的信息。除非申請人由于緊急需要盡快取得注冊并“特殊請求”申請不按順序申請外,申請將按其提交順序給予審查。
審查官是經過商標法專門訓練的律師,他們按商標法、專利商標局制定的商標注冊規則和商標審查程序手冊中規定的審查標準審查所有的申請。
審查官收到申請后對每份申請進行審查。審查包括兩個部分,即不直接與注冊性有關系的申請方面的審查以及商標注冊性的審查,最重要的是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否屬于商標法中的禁用范疇。
一般在自申請提交之日起3個月內審查官寄發第一次審查意見,官方意見中包括審查官對申請修改的所有要求。例如:修改商品或服務的描述,要求放棄商標中不能注冊部分的專用權,要求聲明商標是否在外文中或在相關的貿易或實業中任何含義,要求提交實用標簽等,或者陳述拒絕注冊的理由。
申請人須在自首次官方意見寄發之日起6個月內對官方意見予以回復,否則,申請將被視為自動放棄。
在申請人回復了首次官方意見后,審查官會如出如下反映:
要克服專利商標局對注冊申請的駁回,必須在規定的6個月期限內針對駁回理由向審查官提交有關證據和/或法律爭辯,或者采取其他相應措施,在極罕見的情況下,審查官會對官方意見中提出的問題在專利商標局辦公室會見申請的代理人。
在申請被最終駁回的情況下,如果修改會使審查官批準申請,申請人可嘗試滿足審查官修改申請的要求。申請人也可基于新的證據或爭辯要求審查官重新考慮駁回理由或者向專利商標局的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提出注冊駁回的上訴。在上訴提交后,如果申請人要求爭辯,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會對上訴舉行聽證。
如果上訴沒成功,申請人可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或向聯邦地方法院進一步上訴。
五、美國商標的駁回
美國專利商標局最常見的駁回理由如下:
1、該商標和一個已存在的注冊商標或和一個在先申請的審理中的商標近似,這是拒絕注冊中最常見和最需認真對待的理由。
2、該商標描述了尋求注冊的商品和服務,這是拒絕注冊常用的正當理由。
3、該商標是商品或服務的通用名稱。
4、該商標是個人姓氏。
5、由于缺乏顯著性不能用作商品或服務商標。
6、商標具有地理描述或錯誤的地理描述。
7、商標屬于商標法禁用條款的內容,例如由外國旗幟或徽記組成或由不道德的、欺騙性的或誹謗性的要素組成的商標。
上述第3-7點駁回是不常見的,往往可被申請人或其代理人所事先預料到。
六、駁回的應對措施
要克服專利商標局對注冊申請的駁回,必須在規定的6個月期限內針對駁回理由向審查官提交有關證據和/或法律爭辯,或者采取其他相應措施,在極罕見的情況下,審查官會對官方意見中提出的問題在專利商標局辦公室會見申請的代理人。
在申請被最終駁回的情況下,如果修改會使審查官批準申請,申請人可以嘗試滿足審查官修改申請的要求。申請人也可基于新的證據或爭辯要求審查官重新考慮駁回理由或者向專利商標局的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提出注冊駁回的上訴。在上訴提交后,如果申請人要求爭辯,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會對上訴舉行聽證。
如果上訴沒成功,申請人可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或向聯邦地方法院進一步上訴。
七、美國商標的公告和異議
1、公告
經美國專利商標局批準注冊的商標(包括審查核準或復審成功后核準或上訴成功后核準)將在美國專利商標局的公報上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
2、異議
任何人如果認為公告商標的注冊會使其受到損害的話,必須在自該商標申請在官方公報上公告之日起30天內向專利商標局提交異議申請或請求異議延期。
根據異議人的請求,專利商標局會授予每一次30天的異議延期。如果在延期期滿前異議人再次要求延期且有適當的理由,專利商標局可予再次延期。
異議書的提交開始了在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的異議程序。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將異議書的副本寄送給商標注冊申請人的代理人。申請人必須在異議書寄出之日起30天內提交答辯,由處理商標糾紛的審查官決定被異議商標的注冊。如果審查官裁定異議不成立,將最終核準申請的商標注冊。如果異議人或被異議人對異議不服,可向商標審判上訴委員會提出復審或向美國聯邦巡回上訴法院上訴。
對在輔簿的商標注冊不能提異議。
八、美國商標問題
問:誰可以申請注冊美國的商標?
答:不論是自然人或是法人,都可以在美國申請注冊商標。不過,美國專利商標局要求申請人在注冊美國商標時說明自己的國籍。同時,美國專利商標局還要求申請人在美國有專門的代理機構代為辦理。
問:申請注冊美國商標我必須滿足甚么條件?
答:- 商標在美國國內或對美貿易中使用;
- 商標在美國國內或對美貿易中使用過程中,信譽良好;
6個月內在其他國家注冊的申請書;
外國注冊的注冊證書原件。
在美國申請注冊商標,一個最基本的條件是您已經在美國使用您的商標。換句話說,一個商標存在的基本條件是您正在使用的商標。您也可以以準備使用名義申請注冊美國商標。但是,與正在使用商標不同的是,即使您準備使用商標得到美國專利商標局的批準,您仍然不能在您的注冊商標后面加上已注冊的標記。而且,您必須在6個月內申請延長準備使用商標,或者必須真正使用該商標。否則的話,您將失去對該商標的擁有權。也就是說,只有您在美國使用您的商標時,您才可能在您的商標上注上已注冊的標記。不過,如果您已經在中國擁有注冊商標,或者在前6個月內已經在中國申請了注冊商標,您也能夠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冊美國商標,表明您打算在美國使用您的商標。但是,您申請注冊的美國商標必須與您在中國注冊的商標一模一樣。
問:那么,我如何才能滿足正在使用申請條件呢?
答:申請注冊美國商標,您一定要證明要注冊的商標已經在美國正在使用即您正在用您的商標在美國推銷您的產品或服務。
問:怎樣才能滿足這個苛刻的條件呢?
答:一個比較方便而且有效的方法,就是注冊并運行一個以您的商標文字(英文).com”為網址的網站。這樣,您就有充份的證據證明您要注冊的商標已在美國使用。注冊并運行一個和您商標(英文)相同的網站,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好處。首先,如果您發現您的商標(英文)已被他人搶先注冊為網站地址,那您就應該及時重新設計您的商標。這是因為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您成功地注冊了您的商標,該網站的擁有人仍然可以控告您侵犯他的商標權,因為他在您前面使用該商標。此外,注冊并運行與注冊商標一致的網站,無形中增強了您的注冊商標的總體形象。在電子化的商務時代里,如果一個企業(或一個商標)沒有自己的網站,那會很容易引起他人的猜想。
問:注冊美國商標的程序是甚么?
答:(1) 首先,申請人選擇自己的商標設計;
(2) 查詢目前已經注冊的和目前尚未注冊但正在使用的商標;
(3) 如果發現有相同或相似的商標,則必須重新設計商標;
(4) 創造商標正在使用條件;
(5) 準備申請商標注冊的材料(包括商標繪制和商標樣品采樣);
(6) 申請注冊商標;
(7) 美國專利商標局對商標進行審理,審定,公布您的商標直到最后批準。
但是,如果美國專利商標局或其它公司對您的商標有異議的話,那申請人必須向美國專利商標局解釋所申請的商標與現有的商標有甚么不同。如果不成功的話,那只好設計新的商標,重新開始新商標的申請。
問:申請注冊美國商標我必須準備哪些材料?
答:您必須準備以下的材料:
(1)商標的樣稿
(2)填寫注冊商標申請表
(3)證明該商標已在美國國內使用的材料
問:我成功注冊美國商標后,是否能100%保證我所注冊的商標的合法地位?
答:批準注冊商標的是美國專利商標局。但是,判斷一個注冊商標是否侵犯其它商標權的是美國各種各樣的法庭。由于商標侵權沒有一個絕對的標準,所以即使是在不同的法庭上,法官的判決都可能是不同的。因此說,即使您成功地在美國注冊了商標,也不能100%保證您商標的合法性。
問:在美國,判斷商標侵權的最基本的標準是甚么?
答:一個商標的擁有權,是由商標的注冊時間先后決定的。也就是說,誰先使用一個商標,誰就擁有該商標。因此,判斷一個商標是否侵犯另一個商標的權利,就看誰先使用這個商標。但是,并不是任何兩個相同的商標都不允許同時存在。這時,判斷商標是否侵權的另一個標準是,新商標的出現是否會讓第一個商標的客戶錯誤地把第二個相同的商標當成第一個商標。如果兩個商標是在完全不同的行業或不同的地區,有著不同的顧客群,并且有著不同的銷售渠道,那兩個相同的商標是可以同時存在的。但是,這一判斷標準對那些著名的商標并不適用。比如說,如果您使用麥當勞的商標甚至是相似的圖案去賣汽車,這看起來似乎與麥當勞賣的快餐風馬牛毫不相干,法庭仍然會判您侵權。事實上,即使是法庭最終的判決對您有利,您也很難有精力和財力與一家大公司在法庭上周旋,等到法官判決的那一天。所以說,在選擇商標時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要避免與任何著名的商標相似。否則的話,會給您帶來無窮的麻煩。
問:如何決定注冊商標的所有權?
答:通常,商標的所有權屬于首次在商業活動中使用該商標的實體,即首先將該商標標記于產品或用于商品交易、服務的實體擁有該商標的所有權。首次使用后,一旦決定繼續使用該商標,首次使用的實體可以設法阻止其他實體,在相同產品或服務上,使用該商標以及與該商標相似的標識。向美國商標專利局,以將要使用(ITU)的方式申請注冊商標后,可確保申請者對首次使用商標的所有權。如果申請者在限期(根據申請ITU的理由、申請者是否要求延期、是否付延期費等6個月到3年不等)之內確實使用了該商標,那么該商標的首次使用日期等同于提交申請的日期。并且,將會獲得商標的正式注冊。
問:聯邦商標注冊的內容是什么?
答: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商標不但可以避免剽竊現象的出現,而且可以以此公告全美該商標已經申請注冊。注冊程序包括遞交簡單的申請書,付申請費,并配解決合專利商標局提出的關于申請書的問題。向美國專利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的基本條件是,該商標已在商業活動中使用。即該商標必須已在州、聯邦、海外航線或與該航線相關的商業活動中用于產品或服務。例如,用于catalog business,餐館,汽車旅館。若以“準備使用”的方式申請注冊商標(申請者雖然準備在近期使用該商標,但還未使用),當正式使用該商標時,則必須付費并提交相關申請文件,如上所述,以證明該商標正在商業活動中使用。一旦美國專利商標局接受了注冊商標申請,將明確以下問題:
- 在進行審查之前,申請是否需要修改;
- 該商標是否與正在同類產品或服務上使用的商標相沖突;
- 該商標是否出現在禁用或相關標志目錄中;
- 該商標是否過于籠統,僅僅對產品或服務進行描述,而未突出其特點;
- 該商標是否為敘述性的,由常見的詞語或圖案組成或只是對產品或服務基本特點的一個或幾個部分進行文字描述。當美國專利商標局就以上問題全部予以否定回答時,該商標將作為待審注冊商標發布在Official Gazette(美國專利商標局公告)上。已注冊商標的擁有者可以通過提交相關文件提出異議,美國專利商標局將安排審訊予以調解。即使已注冊商標的擁有者,當時并未提出異議,如果他們認為已注冊的商標構成侵權,仍可以提出起訴。若無異議,且該商標被判定具有獨特性(本身具有,或者因為申請者已證明該商標具有第二含義),并確已在商務活動中使用,則專利商標局將在商標目錄Principal Register上公布該商標。將商標公布于商標目錄Principal Register上,可能最大的獲益將在于,其后任何使用與該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實體將被判“意欲侵權”,而進行巨額賠付。當然,即使未進行事先注冊,根據Lanham Act,商標也有可能獲得來自聯邦法庭的基本保護。如果,商標被認為是基本的或敘述性的(非獨特性的),那么將在商標目錄Supplemental Register上進行公布。獲益雖然不及公布于Principal Register,但是仍提供所有者公告。并且,如果持續在Supplemental Register公布5年,而未取消申請,且該商標5年中一直在使用,那么隨后將依其第二含義(將推測確定其第二含義),在Principal Register公布該標志。
問:如何判斷欲注冊的商標是否正在被其他機構使用?
答:通過商標檢索可以發現欲注冊商標與已注冊商標間可能存在的沖突。在申請注冊之前,通過商標檢索,一般可以降低非惡意商標侵權的可能性。通常,由專業商標檢索事務所負責商標的檢索。首先,在聯邦及州范圍內檢索相同或相近的商標;然后,在報刊、雜志以及電話簿核對,以判斷該商標是否正在使用。在全國各地的任何一個專利授權機關或商標文庫中,也可以在沒有專業機構參與的情況下,進行商標檢索。判斷欲注冊商標與其他已在聯邦注冊或正在申請中(正在接受專利商標局審查的注冊申請)的商標間是否存在沖突。通常,需付費的非官方商標檢索數據庫比專利商標局的包含更多商標信息。
問:商標所有者需要向公眾證明其對商標的所有權嗎?
答:許多人希望在他們的商標上加上“TM”標志(或“SM”用于服務標識),以表明他們是該商標的持有者。這種表示所有權的方法并無法律依據,但是,使用商標這一行為本身,已經明確指出了該商標的所有權。在環中的“R”則是一個完全不同的表示所有權的符號。只有當商標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注冊成功后,才可使用這一標志。商標所有者日后如果欲起訴他人侵權,那么,沒有在商標上注明商標所有權這一行為將會成為對商標所有者的不利因素。
問:什么是商標和服務標記?
答:商標是指特殊的單詞、短語、logo、標志或其他用來標明產品或服務以及區別產品或服務提供者的標識。商標的特殊性是指,該標識作為在商業活動中標明產品的標志是獨一無二的。商標不僅僅是標記或logo,還可以是其他易于宣傳及在商業活動中區別其他產品的形式出現,如造型、字母、數字、聲音、氣味以及色彩,這些產品或服務的特殊組成部分。當電影、電視和廣播的標題、名稱或其他特殊標識用于宣傳產品時,同樣作為商標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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